初岁元祚,吉日惟良。乃为佳会,宴此高堂。
苌楚一行人,踩着旧岁的小尾巴抵达南晟城,她还沉浸在明日邀华霜来府邸,大伙能一同熬年宿岁的喜悦里,不巧,晚了一步,城门关闭,正好赶上宵禁。
这时,城门一人,翩然而下。
他用木簪松松绾就墨发,一袭春辰色软绢墨竹纹长衫,衬得男人脖颈如玉般光滑,偏他衣领还微微敞开,若你与他视线交汇上,定会被他那双狐狸眼儿勾了魂儿去。
他觉得,自己生得美,是世间少有的稀罕人儿,本想落众人面前来个华丽出场,谁知却用力过猛,扭伤了脚;
此人勉强站住,展示出自认的绝美侧颜,嘴角牵起一弯他自认好看的弧度。
“死装货,活该。”
最前方的兀鹫将其小心思尽收眼底,人都说美而不知才为美,自恋过头就成了厚脸皮了。
“秃鹫,嘴这般臭,又食腐肉了?”
木逢春冷笑回怼,这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知晓定是兀鹫嫉妒他,二人初次见面时,便如同狗见了猫儿,处处不对付。
兀鹫也不多言,听他当众人面揭自己短,反手拔出腰间雁翎刀,朝他面部飞扑刺去;逢春腾挪而起,三根出袖竹针扎在马车顶,尾部还未停下震颤时,两人错身落地。
他的脸隐显发丝般红痕,呼吸间,细密的小血珠便挂在细痕上,他轻碰了下脸,将才兀鹫反握刀刺过,接触皮肤的瞬间,很像被风卷起的茅草叶划破,酥酥痒痒的,伸手触碰时才觉一丝疼痛。
“嘿嘿,打起来,快打起来,”
南阙拍手起哄,不顾这两者,一个是他手下人,一个是他的好友,唯恐他们间的气氛不够紧张,还嫌弃二者出手轻飘飘的,打得不够激烈,没过足眼瘾呢。
“我同你讲没讲过,小爷俊美的脸金贵的很,赔钱。”
他拔下肩头竹针,狂放道:“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阁下若有真本领,取走便是。”
“狂妄小儿,仅凭你这三脚猫功夫?”木逢春侧头,轻蔑得扫了眼身后人;
“夜管事儿,本妃乏了。”好好的心情,被条拦路犬破坏了;夜隼应是,取出虎头令牌,乘风蹬上城楼。
车厢,望着面前羞中带怯的戴着斗笠的紫瞳美人儿,他忽觉伤口的疼痛减缓了不少,夜鸦撅嘴,吹开了挡眼的一绺发,他说:
“是这样啊,你想说你们乡里,男童做女儿扮相,是乡邻们为了混淆魔神视听,有意为之啊。”
不同于外面剑拔弩张的气氛,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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