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可纠正太子的过失,又能维护国法,还可以出一口恶气,就是不知寺正敢不敢伸张正义?”
他松开苏琼的衣袖,苏琼倒不急着走了,来回踱步,在想要不要蹚这个浑水。
最终,他还是坐下了:“长广王可尽言,琼只是出于寺正的职责,维护国家的法理,除此以外,再无他事。”
高湛大喜:“好!苏珍之,我就知道你是直臣!”
…………
高殷送完斛律一家,还在几位王叔府中逗留了片刻,回宫时天色已晚,就连高洋都已经和李祖娥睡下,没找他谈话。
虽然在各府中都吃了些东西,但他才十三岁,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入宫的短短路途加上这一天的操劳,让高殷一下车就感觉饥饿,于是下令让膳房做些宵夜,他在书房里处理事务,吃完了就休息。
“这几日小心些。”周逸进入屋内,就听见高殷的叮嘱:“我怕有宵小作乱武会,你让那些人都给我盯紧点,该准备的准备好,不要出了岔子。”
周逸领命,一一汇报今日的发现,经过高殷的指点和这些日子的训练,辑事厂已经运转了起来,那些侦探都是挑选出来的人才,身家又多为清白,得了太子之恩活命,又能用太子的威势,可谓一朝登天,做事忠诚又勤快——毕竟他们不想被送回去放生。
至于为什么清白之人还会成为死刑犯,这就是齐承魏制的特色了。
比如商朝法律规定,把灰倒在街道上的人要处以刑罚,孔子对此的评价是“知治之道”,认为灰尘在街上扑面脏人,人们就会生气,生气就容易斗殴,殴斗则扩大规模,最终导致家族世仇。
先不说孔圣人是怎么得出这个逻辑的,他最终的结论是,人们不倒灰很容易,而重刑让人们厌恶,所以人们就会为了不受刑而做容易的事情,也就是不倒灰,这就是治理国家的办法,所以倒灰就受刑,是合乎道理的。
然而这个理念,隐含一个恐怖的逻辑,既国家不用考虑律法的合理性,就能随意制定法律逼迫人民就范,法律的权能就此落在拥有制定权的国家统治者、拥有解释权的士大夫,以及执行权的官吏手里,奴役着百姓。
让一个既得利益者,或者不会被处罚的人去解释,那这条法律就永远没有缺陷,毕竟他不会因为这条法律的缺陷受损;但那些真正被法律所迫害的人,又没有能力去修改这条法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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