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基础资源分配制度。
其根本目的是保障小队内部的资源足够生存,在汇合之后这一制度被延续在每一个生产单位。
比如一艘帆渔船构成的生产单位,其捕捞的鱼获会有一部分由单位内部消化。
而农业由于刚刚起步,一切作物全部留种扩大生产,即便是次品也会当做饲料储备。
“还有前方探索和作战的同志……”
陈伟国在会前和陈至沟通了很长时间。
陈至作为整个区域内贡献馈赠物品最多的人,其特殊性能够在整个分配体系上占据一极。
他贡献的物资是区域的第一桶金,也是区域工业发展的起点。
这些馈赠物品无法用劳动来衡量。
它们并非直接生产活动的产物,但其价值,尤其是早期的青铜武器对发展的贡献是决定性的。
在新的分配体系中如何定位陈至的贡献关乎他的切身利益。
陈至之前很少考虑这些,他本身所处的位置已经有足够的话语权决定自身资源的配置。
但这次不一样,不仅关系到未来的体系定位,还关系到集体利益与重大贡献者的利益平衡。
问题清单被一项项厘清。
先行讨论出结果的是关于载具的处置。
它既是生产工具,也是生活空间,是个人在大海上最根本的立足之地。
可以看作是大海上的土地。
它带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但现在需要更高效的统一调动配置。
初步决定的方向是将个人载具实物中抽象出居住面积。
“大海之上,载具最核心的功能是提供容身之所。”一位来自后勤中心的委员阐述道。
“我们可以将每个人对载具的依赖抽象为对居住面积的基本需求,设定一个基本居住面积定额。只要集体能保障每个人享有不低于这个定额的居住空间,那么具体是哪条船、船型如何就不再是根本问题。”
它跳出了谁拥有船的物权限定,回归到人需要空间的本质需求。
会议初步议定每个人的初始基本居住面积定额为三平方米,这个数据源于初始独木舟的面积。
而在现在,这个面积指的是在桨帆船级别以上的大船中,拥有稳固舱室结构的船舶内部,净高不低于两米可用于个人的专属空间。
三平方米足够放置一个铺位和小桌,满足最基本的居住需求。
这个面积是保障性的,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抵押或出售,从根本上防止兼并问题。
“那么载具本身呢?”有人问。
“载具实物,特别是功能性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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