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就直接踢出主力团,去武功种棉花!”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闭了嘴,瞪大眼睛盯着黑板,比瞄准敌人还认真。
没办法,在第一旅,主力团待遇最好。顿顿有肉,饷银足,还有那身帅气的呢子军装,谁愿意去当农民。
李枭站在窗外,看着这一幕,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就对了。”
李枭对身边的周天养说。
“以前咱们是赶鸭子上架,很多新装备士兵根本玩不转。特别是那几门山炮,除了你和那几个学生,别人连瞄准镜都不会看。”
“现在正好趁着这个和平的空档,给他们补补课。”
“磨刀不误砍柴工。等这帮大老粗有了文化,那战斗力……”
李枭的眼中闪着期待。
一支有文化的军队,和一支只会听响的军队,完全是两码事。
“旅长,您这招文化练兵确实高明。”周天养佩服的说,“最近修械所那边,几个上了识字班的学徒工,看图纸都快多了。以前我要讲十遍,现在讲两遍就懂。”
“这还只是开始。”
李枭转身往外走。
“我还打算在军营里搞个夜校,让讲武堂的老师们轮流来上课。不光教识字,还要教地理、教历史。”
“我要让我的兵知道,他们脚下踩的是什么地,手里拿的是什么枪。”
……
1月中旬。
兴平的文化练兵搞得非常火热。
为了检验成果,李枭甚至搞了一次特别的比武大会。
比武不比枪法,比写家书。
校场上,几百张桌子排开,每个士兵发了一张纸、一支笔。
题目很简单:给家里爹娘写封信。
这对读书人来说很容易,但对这帮拿惯了枪的大老粗来说,比拿绣花针还难。
一个个抓耳挠腮,握笔的手势跟握刺刀似的,脸都憋红了。
但即使这样,也没人放弃。
半个时辰后,李枭亲自看他们写的信。
虽然字写得跟鸡爪子刨的似的,满篇都是错别字,甚至还有用画圈代替的,但李枭看的很认真,看到动情处,眼睛也有些发酸。
“爹,娘。儿挺好。旅长给发了新衣服,羊毛的,暖和。天天有肉吃。儿现在识字了,能写信了。等过年,儿给你们寄钱回去……”
这是一封最朴实的家书。
李枭拿着这封信,举过头顶。
“好!写得好!”
李枭大声的说。
“这就叫文化!这就是咱们兴平兵的脸面!”
“传令下去!凡是能自己写完这封信的,赏大洋两块!这封信,由旅部统一出邮费,帮你们寄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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