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粗瓷碗再次碰到一起时,高粱酒的辛辣混着野鸡肉的熏香在院子里弥漫。
那酒香不似城里酒馆里的绵柔,带着股子庄稼地的烈劲,钻进鼻腔时呛得人喉咙发紧,咽下后却从胃里暖到心口。
野鸡肉是用松针熏过的,肉缝里还嵌着细小的松针碎,嚼起来带着点清苦的草木气,越嚼越有滋味。
阳光斜斜地穿过窗棂,在青石板上投下格子状的光斑,像谁在地上画了张残缺的棋盘。
光斑随着太阳的移动慢慢爬动,照在罗秋生的布鞋上,鞋头沾着的泥块被晒得发白,裂开细小的纹路。
初夏刚晾上的蓝布衫在绳上轻轻晃悠,衣角扫过晒着的干辣椒,落下几星红碎屑,像面褪色的旗子。
布衫是李向南给她扯的新布,初夏自己缝的,针脚细密,领口还绣了朵小小的栀子花,虽然线色有点歪,却透着股巧劲。
李建国的指尖在碗沿反复摩挲,那道被岁月磨得光滑的豁口,让他想起十二岁那年。
那年的太阳也这么毒,晒得麦场的土都发烫,赤脚踩上去能烫出燎泡。
那年麦收刚过,场院里堆着小山似的麦垛,金黄金黄的,像一座座小金山。
他和李向南、罗秋生躲在最大的那个麦垛后,怀里揣着偷来的半袋新麦——是从生产队的仓库角落里摸来的,还带着麦秆的清香。
他们用三块砖头支起个小灶,把麦倒进从家里偷拿的粗瓷碗,在火上烤。
碗底很快就黑了,麦粒“啪啪”地爆响,像在放小鞭炮。
李向南手里的碗就是这副模样,豁口处还沾着焦黑的麦粒,嚼起来带着点糊味,却香得能把舌头吞下去。
那时李向南满嘴黑灰,像只小花猫,拍着胸脯说:“等将来咱有钱了,换个带金边的碗,天天喝肉汤。”
他说这话时,眼睛亮得像星星,映着麦场的火光,也映着三个少年对未来的憧憬。
如今李向南虽没用到金边碗,却有了能遮风挡雨的小洋楼,墙是红砖砌的,窗是玻璃的,亮堂得很。
碗里盛着实实在在的野鸡肉,块块带肉,不像以前,过年才能闻点肉味。
而他,手里攥着的是比当年那只破碗更冰冷的算计,指腹下的瓷面凉得像块冰,冰得他心里发颤。
“建国,在城里待久了,是不是连咱乡下的酒都喝不惯了?”
罗秋生用筷子敲了敲他的碗,粗声粗气地笑,唾沫星子溅在桌面上,像下了点小雨。
他的筷子上还沾着块鸡皮,油汪汪的,“我看你这杯酒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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