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下得紧,天地间白茫茫一片,仿佛要将这世间所有的肮脏与血污都强行盖住。但在金军粮队被伏击的这片野松林里,雪盖不住那股令人作呕的腥甜味。
那是血的味道,热气腾腾。
辛弃疾坐在一辆断了轴的粮车旁,上半身赤裸着,露出一身精悍却并不夸张的肌肉。他的左臂以一种怪异的角度扭曲着,那是刚才冲阵时,硬生生替手下挡了一记金兵百夫长的狼牙棒留下的代价。
“忍着点。”
“你也太小看我了。”辛弃疾疼得满头冷汗,嘴唇青紫,却还咧着嘴笑,那笑容里透着一股子野兽刚尝到血腥味的兴奋,“这点伤算个屁。老陈,刚才那一仗你看见没?那金狗的脑袋,被我一剑削下来,咕噜噜滚出三丈远!”
陈寻没搭理他的炫耀,只是将那坛烈酒猛地倒在辛弃疾的肩膀上。
“嘶!”
辛弃疾倒吸一口凉气,全身的肌肉瞬间绷紧,像是被烫熟的大虾一样弓起了背。
“酒能杀毒,也能止疼。”陈寻面无表情,放下酒坛,双手搭上了辛弃疾的左肩,“骨头错位了,还有点裂纹。你也真敢拼,那一棒子要是再偏两寸,你这颗好头颅也就跟着滚出三丈远了。”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辛弃疾咬着牙,喘息粗重,“只要能杀金贼,别说一只胳膊,就是这条命……”
“咔嚓!”
陈寻根本没听他说完,趁他说话分神的瞬间,双手猛地一错、一推。
一声令人牙酸的脆响回荡在风雪中。
辛弃疾的豪言壮语戛然而止,喉咙里发出了一声闷哼,整个人差点从粮车上栽下去。冷汗如雨浆般涌出,瞬间湿透了裤腰。
“接上了。”陈寻拍了拍手,从怀里摸出两块木板和一卷发黑的绷带,开始熟练地给他固定,“这条胳膊半个月内别用力,否则神仙也救不回来。”
辛弃疾缓了好半天,才像是一条离水的鱼一样大口喘着气。他抬起右手,颤巍巍地抓起地上的酒坛,仰头猛灌了一口。
“痛快!”他抹了一把嘴边的酒渍,眼神里的光亮得吓人,“老陈,你这手艺绝了。以前在村里当过跌打医生?”
陈寻低头收拾着药箱,眼皮都没抬:“算是吧。在战场上混得久了,见过的断手断脚比你吃过的米还多,自然就会了。”
他没有撒谎。从长平之战的尸山血海,到霍去病封狼居胥的意气风发,再到五胡乱华的修罗地狱,陈寻治过太多人的伤。
看着眼前这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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