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明元年(公元880年)的腊月,长安城的血腥味比年味还要浓。
黄巢兑现了他的承诺,给这座城市穿上了一层“黄金甲”。但这甲不是金子做的,是用几百年世家大族的血肉糊出来的。
朱雀大街上,每天都有推车在运尸体。
那些尸体身上穿着绸缎,手里还死死攥着被撕碎的族谱。他们是崔家、卢家、郑家的人。这些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连皇帝都看不起的顶级门阀,这些在大唐盛世里把持朝政数百年的高贵血统,在这一刻,变得比路边的野狗还贱。
“杀!!凡是穿丝绸的,手不粗的,会念诗的,通通杀掉!!”
一个满脸横肉的将领骑在马上,手里提着一把还在滴血的横刀。
他叫朱温。
这时候的他还只是黄巢手下的一员大将,一个从安徽砀山走出来的流氓。他没有黄巢那种落第秀才的酸腐气,他只有一种纯粹的、野兽般的直觉和残忍。
“朱将军。”
一个副将跑过来,手里捧着一堆书画。
“这家搜出来不少好东西,都是名人字画,还有前朝的古董。”
“古董?”
朱温瞥了一眼,一口浓痰吐在上面。
“能吃吗?”
“不……不能。”
“不能吃留着干什么?!烧了!!那是给死人看的玩意儿!!”
朱温一刀劈碎了一个唐三彩的花瓶。
“老子要的是钱!是粮食!是女人!!”
“给老子搜!!把地砖都撬开!!我就不信这帮当官的家里没藏金子!!”
陈寻站在街角。
他看着那个正在指挥手下像拆房子一样拆毁宰相府邸的朱温。
“流氓。”
陈寻在心里给这个人下了定义。
“董卓是野兽,安禄山是恶鬼,黄巢是疯子。”
“但这朱温……”
陈寻摇了摇头。
“他是无赖。是没有底线的无赖。”
“这种人,比鬼神更可怕。因为他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干。”
正在这时,几个乱兵拖着一个年轻的妇人从巷子里出来。妇人怀里还紧紧抱着一个婴儿。
“放开我!!我是裴家的媳妇!!”妇人哭喊着。
“裴家?”
朱温听到了,骑马走了过来。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妇人,嘴角勾起一抹淫邪的笑。
“以前裴家的小姐,老子连脚指头都摸不着。今天倒是运气好。”
“带走!!”
朱温一挥手。
“那孩子呢?”乱兵问。
“摔了。”朱温看都没看一眼,“留着是个祸害。”
“哇!!”
婴儿的哭声刚刚响起,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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