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三年(公元883年)的夏天,长安城的血腥味终于散去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子焦土味。
黄巢跑了。
被李克用的沙陀骑兵(鸦军)一路追着屁股打,这位“大齐皇帝”连龙袍都跑丢了,带着残部像丧家之犬一样逃出了关中。
长安光复。
唐僖宗李儇还在四川躲着不敢回来,但他那道封赏的圣旨却跑得比兔子还快。
最大的功臣自然是李克用。这位独眼龙被封为河东节度使,成了大唐此时最锋利的一把刀。
但除了这把刀,还有一条狗也跟着升了天。
朱温。
这个黄巢手下的大将,在看到黄巢大势已去后,毫不犹豫地宰了黄巢派来的监军,拿着人头向大唐投降了。
“好!好!!”
远在成都的唐僖宗高兴坏了。他觉得这是大唐威德感召的结果。
“赐名!朕要给他赐名!!”
“就叫……朱全忠!!”
“全心全意,忠于大唐!!”
长安城外,渭水河畔。
陈寻坐在一棵烧焦的柳树下,听着这个新名字,差点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全忠?”
陈寻看着手里那块刚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半块玉佩,冷笑一声。
“这大概是这三百年来,最大的一个笑话了。”
“让一个杀人如麻、背主求荣的流氓叫‘全忠’?李儇啊李儇,你这是嫌大唐死得不够快啊。”
……
良马驿。
为了庆祝收复长安,也为了犒劳各路勤王之师,这里摆下了一场盛大的酒宴。
主角有两个。
一个是二十八岁的李克用。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铁甲,独眼闪烁着精光,坐在主位上,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草原猛虎的霸气。
另一个是三十一岁的朱全忠(朱温)。他换上了一身崭新的唐军官服,紫袍玉带,但他那张满是横肉的脸上,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子沐猴而冠的滑稽。
“来!李将军!”
朱温端着酒杯,腰弯得像只大虾米,一脸的谄媚。
“早就听说沙陀骑兵天下无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若是没有将军,这长安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收回来呢!朱某敬您一杯!!”
李克用斜眼看了他一眼。
他是沙陀人,那是天生的战士,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两面三刀的软骨头。
“朱将军。”
李克用没有端杯,只是用筷子敲了敲碗边。
“听说你以前是黄巢手下的得力干将?怎么?黄巢还没死透呢,你就急着换主子了?”
这话太毒了。
直接就是当众打脸。
酒桌上的气氛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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