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第一次见到陈砚,是在市检察院三楼证人接待室的单向玻璃后。
她穿着洗得发灰的米白色针织衫,袖口磨出了细毛边,左手无名指上一道浅淡的旧痕——曾戴过婚戒,后来摘了,没留疤,只余一道比肤色略浅的印子。她垂眸盯着自己交叠在膝上的手,指甲修剪得极短,边缘泛着微青,像久未见光的薄瓷。
门外传来皮鞋叩击水磨石地面的声响,沉稳、克制、间隔精确。门被推开,陈砚走进来。他没穿制服,是深灰高领羊绒衫配黑色长裤,肩线利落,下颌线条如刀刻。他目光扫过玻璃,停驻三秒,随即转向陪同的检察官:“林女士已签署《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签了。”检察官递过文件夹。
陈砚没接,只颔首,然后在林晚对面坐下。他没看她的眼睛,视线落在她搁在膝上的左手——那道褪色的指痕上。三秒后,他开口,声音不高,却让整间屋子的空气都沉了一寸:“林晚,你愿意以污点证人身份,指证周临川吗?”
林晚没立刻答。她抬眼,第一次正视他。他左眉尾有一道极细的旧疤,不显狰狞,倒像墨笔误点的一痕。她忽然想起七年前那个暴雨夜,周临川在梧桐巷口掐着她脖子把她按在湿冷砖墙上时,也是这样——先沉默,再开口,语速不快,字字如钉。
“我指证他。”她说,“但我要见他一面。”
陈砚终于抬眸。他的眼睛是极深的褐,近黑,瞳仁里没有光反射,只有一片沉静的、近乎冷酷的专注。“不行。”
“那就没证言。”她声音很轻,却斩钉截铁,“他亲手烧掉‘梧桐里’公寓的监控硬盘,亲手把王敏的尸检报告从分局档案室抽走,亲手在我胃里灌下三倍剂量的氯硝西泮——这些,我全记得。可如果不见他,我一句都不会说。”
空气凝滞。窗外有救护车鸣笛由远及近,又倏然拉远,像一道撕开又缝合的裂口。
陈砚静了五秒,起身,拉开门。他对检察官低声说了句什么,对方点头离开。门关上,室内只剩他们两人。他重新坐下,从内袋取出一枚银色U盘,推至桌沿。
“这是‘梧桐里’B栋2304室火灾现场提取的残存芯片碎片还原数据。其中一段17秒视频,拍到周临川凌晨2:13分独自返回火场,用消防斧劈开主卧衣柜——那里本该藏有王敏的笔记本电脑。视频里,他抬头看了摄像头一眼。”陈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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