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林晚,被秘密转移至西南边境某县级检察院,化名“周默”,以助理书记员身份蛰伏。她教留守儿童识字,帮村妇写离婚诉状,用三年时间重学法律条文、熟悉新刑诉规则、背熟每一条司法解释的修订沿革。她不再碰刑法典的红色硬壳封面,只用一本磨毛边的《民事诉讼法释义》做掩护,书页夹层里,藏着用纳米墨水抄写的《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关于污点证人保护制度的全部实施细则。
她等的从来不是翻案。
是陈砚舟活着出现的那一天。
——
此刻,玻璃隔断内外,雨声渐密。
陈砚舟摘下腕表,放在台面。表盘朝上,秒针走动的声音清晰可闻。“滴、滴、滴”,像心跳,也像倒计时。
“林晚,”他开口,声音低而平,没有起伏,却让室内空气骤然绷紧,“你提交的材料,已构成新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但你本人,仍是七年前‘死亡’的证人。法律上,你不存在。所以——”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她垂在身侧的左手,“你不是来作证的。你是来‘复活’的。”
林晚终于抬眼。
她的眼睛很黑,瞳孔深处却像沉着两粒冷星,不灼人,却让人不敢久视。“陈检察官,”她第一次叫他这个称谓,舌尖微抵上颚,吐字清晰,“我提交的,不是证词。是控告书。”
她将牛皮纸袋推过去。
里面没有U盘,没有硬盘,只有一本A5大小的黑色活页本。封面无字,内页是手写体,蓝黑墨水,字迹工整如印刷,每一页右下角,都别着一枚银色回形针。
陈砚舟翻开第一页。
标题赫然在目:《关于陈砚舟涉嫌参与海晏集团资金链洗白、伪造死亡现场、滥用职权阻断侦查的初步证据索引》。
他指尖停在“伪造死亡现场”六字上,指节泛白。
林晚静静看着他:“2017年12月22日晚,你把我从看守所提出,送往市一院急诊科。诊断书上写‘急性心肌梗死’,但心电图原始数据被你调换——真正的心电图在我这里。”她从内袋取出一张折叠的热敏纸,展开,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波形图,右下角盖着市一院急诊科当日值班医生的电子签章,“你让我服下短效β受体阻滞剂与阿托品混合剂,造成心率骤降、血压崩塌的假象。太平间停尸柜第三格的‘尸体’,是刚因车祸身亡的医学院实习生,面部做过微整,指纹用硅胶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