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恶毒女配。”
“你对女主见死不救,害女主被砍成重伤,跌落悬崖,你趁机冒名顶替了女主回城的工作机会。”
“进厂工作后,你疯狂爱上男主,算计结婚,女主却在你新婚当夜归来,揭穿了你的身份,你被男女主联手送去吃枪子,享年20岁……”
林书瑶努力回想着剧本内容。
她原本被闺蜜导演临时拉开救场演女配,谁知在片场小憩醒来后竟穿进了剧本的原著小说里面!
成了同名同姓的恶毒女配林书瑶!
孽缘呐!
现在剧情进展到原主拿了女主沈青的身份材料和报道函,进厂准备报道。
想到原主的悲惨下场,林书瑶后怕地捂住脑门。
子弹就是从那儿蹦进原主脑袋瓜的,她绝不能走上原主的老路!
可转念一想,不进厂,她又能去哪儿?
现在是一九五几年,原主跟女主都是第一批下乡支援的知青。
女主回城是因为拿到了工作机会,有单位接收。
原主可没有。
原主是偷跑回城的,属于享受了知青补贴,却不履行义务。
轻则被遣返回下乡的地方,严重的话可能要吃牢饭。
原主下乡的地方在黔北深山,且不说那地儿穷得叮当响,就说她曾经亲眼目睹本村流氓持刀砍伤女主,作为凶案现场的唯一目击者,她要是回去,肯定要被对方灭口。
别说什么报警,现在国内外局势都不稳定,像黔北那种深山老林,天高皇帝远的,根本没人管。
消失个什么人,再正常不过。
总之她回去就是死路一条。
原主家倒是在城里,可家里要是容得下原主,原主也不会成为第1批下乡支援的知青,还跑去那么偏远的地方。
果然呐,人换个角度就能理解对方了。
原主冒名顶替女主,也是没有办法的选择。
只要她不去纠缠男主,在女主回归前攒够资本提前跑路,应该不至于落到原主的凄惨下场吧?
想清楚后,林书瑶紧了紧手里女主的报道材料,踏进了厂人事科办公室。
“同志你好,我来报道。”
她把材料递交给对方。
跟剧本一样顺利,对方一点都没怀疑她的身份。
很快手填了一张工作证并盖完章给她。
“凭证可以去工会领物资和宿舍办理住宿。”
“好的,谢谢啊。”
林书瑶拿上工作证离开。
在去工会领物资的路上,她顺便找了个僻静角落,翻了下身上的挎包。
准确地说,这是女主的包,是原主对女主见死不救的时候,从女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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