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多说,懂的都懂。
结果让他没想到的是,某天通宵玩游戏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黑。
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发现重生到了2002年,高二之前的暑假。
还拥有了一个“超级文娱系统”。
只要他的作品赚了钱,就可以获得积分。
积分可以用来兑换各种,和文娱相关的技能。
只是刚开始,什么技能都不会的他。
想要通过文娱作品赚钱和积分,多少有点不现实。
好在作为一个重生者,除了金手指之外,他还有一些其他的小福利。
比如他就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加强了许多,可以轻易的想起上一世的任何事情。
甚至包括所有的细节。
可惜他没有早重生一个月,要不然凭借02年世界杯,他绝对能够大赚一笔!
不过没关系,他还有其他办法,那就是抄……
不是,是写小说!
网络小说!
抄歌肯定不行,他连谱子都不认识。
电视剧和电影就更不用说了。
但“借鉴”一两部未来大卖的网络小说,还是没问题的。
于是刚重生的那个暑假,他在某点上更新了整整60万字《斗破》。
平均每天更新万字。
这还是因为暑假学校要补课,否则还能更新更多。
两个月之后,他就收到了第一笔稿费——税前3万块钱的台省实体书版权费。
因为这个时候某点还没有开始收费,只能靠出版赚钱。
并且获得了30点积分。
按照这个“超级文娱系统”的介绍,技能一共分为入门,熟练,精通,大师,宗师,圆满六个等级。
兑换价格分别是1点积分,10点积分,100点积分,1000点积分,1万点积分,和100万积分。
他的作品每赚到1万块钱,就可以获得1点积分。
也就是兑换一个圆满级技能,需要101万1111点积分。
相当于他的作品,要赚101亿1111万块钱。
好在是作品赚的钱,不是他能够分到手的钱。
比如他拍了一部电影,那么最终能够获得的积分,就是按照电影的总票房计算。
不是他实际能够赚到的钱。
所以按照实体书的销售额计算,他获得的积分就是30点,不是3点。
于是他立刻用1点积分,兑换了一个入门级的武术技能。
这样可以稍微加强一点他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