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不同的位置看待问题的方式不一样。胡远博看待是以一个村干部或者说是秘书的眼观,而刘明强确实以一个县委书记一个决策者的眼光看问题。
这个问题在刘明强第一次让胡远博写那个报告的时候就体现了出来,胡远博虽然聪明能干,但是由于一直都处在最基层,眼光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但是也不能说活胡远博的话一无是处,起码他说明了一个问题,要想富就得先修路,反之想想,要想按正常的方式发展就得先修路,现在修路的问题根本解决不了,那么不能按照常规的方法来致富。
虽然刘明强从胡远博的话里想到了这一点,但是什么才是常规的发展方式,什么不是常规的发展方式刘明强一时还想不明白。
“刘书记,您说的对,是我想的太片面了。但是大山镇的问题除了修路还真的是别无他法了。你看看这样子行不行,虽然不能彻底改变大山镇的状况,但是起码会有点好处的。
咱们在大山镇建立一个野味市场,由县里面分出一个机构来专门管理或者让大山镇里面分出一个机构来管理也行。按照市场化的来管理,老百姓把野味都统一卖给政府管理的野味市场,咱们按照行价收购,然后政府直接把这些野味拉出去卖也行,让那些贩子到咱们手里收购也行。起码这样可以防止贩子在里面得到原本属于老百姓的那一份利润。”胡远博见一计步行又想了一计。
“这方法有一定的可实施性,但是却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第一,你要做到政府管理就得新成立一个机构而这个机构只能由镇里面分出来,镇里面是个什么情况你也知道,会不会比贩子更离谱还说不定,除非建立起严格的监督制度。这个实施起来就比较的麻烦了。
第二,要想让老百姓都把野味卖给咱们那么咱们出的价格就得比贩子高。但是你不要忘了一点,贩子是个人的贸易,咱们是政府。咱们起码的养活一批干活的人,所以咱们对比起贩子来没有优势,贩子大可以比我们更高的价格收购,等我们关门的时候他们可以让价格又回到现在的水平。到时候咱们不是白忙活了一场吗?除非使用强制手段不允许私自出卖野味和收购野味。但是这些野味并不是国家所列入的保护动物,这里也不是国家规定的禁止捕猎的地方。这样的实施就缺少了法律的保障,根本不可能畅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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