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吓丢掉的魂,24小时内,依然会停留在惊吓点附近。
林西母女的墓地,便是招魂的唯一最佳地点。
“傅医生,麻烦你取一滴血给我。”宋清歌从破布包中,拿出一个器皿递给傅徽。
招魂,第一步当然是找到魂魄具体所在是位置。
墓地太大,布置招魂阵的地方不可随意选择。
傅徽和傅利修有亲属关系,用亲属的血,才能引魂魄回来。
傅徽不懂取血有何用,但听话照做。
拿到傅徽的血后,宋清歌滴入罗盘中,紧接着问傅家人:“麻烦你们准备一些傅利修常用的物品,一起随我拿到墓地去。”
傅徽一听,就从傅利修兜里掏出一包香烟和打火机。
“这些够吗?”
“最好多找几样。”魂魄平时经常使用的东西上,有他们自己的气息。
与滴亲属的血入罗盘同理,用来引魂魄回来。
傅徽又翻了下傅利修另一个兜:“找到了。”
随身携带的,肯定是平时经常使用的。
他兴奋地掏出来摊开手心。
空气顿时安静。
“呃……”江月明有些羞涩:“这东西,不大适合吧。”
宋清歌看了眼。
两眼一闭。
不愧是传闻中的花花公子,对每一任女朋友都很专一,但换的也快。
专一的时间很短。
之前她听锦华姐聊八卦提起过,圈内给各家少爷公子弄了个排名。
性张力排行榜。
傅利修排名第三。
输掉第一,是因为他比不上第一第二名,同时跟好几个……
但他凭借换女朋友的速度,跻身前三,在圈内鼎鼎有名。
随身携带这东西,倒是也说得过去。
江舟大掌捂住江杨的眼睛:“少儿不宜。”
江杨扒拉开,然而力气没有三哥大:“我18了,已经成年了,不是小孩。”
学校都开设生理课了,这些东西学校早就教过,又不新鲜。
“那也是小孩。”江舟牢牢遮住江杨的眼睛。
手背青筋突起,根根蔓延至小臂,灯光下冷白的皮肤上青筋明显又性感。
宋清歌被兄弟俩的动静吸引,看了两眼,被那双性感的手吸引了目光,定睛三秒。
脸颊微不可察地稍稍泛红,拿出一个小箩筐伸出去:“喏,放这里面就行。”
“这东西……真行?”傅老爷子尴尬地挪了两步,拐杖触碰地面发出“嘟嘟”的声音,敲出了他尴尬加快的心跳。
小孙子真是越来越没个正型,等人醒了,得好好说说才行。
“嗯。”宋清歌强装淡定,等傅徽把东西放进小箩筐后,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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