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案件。九十六小时内。相距上千英里。”
邓恩的目光扫过每个人的脸,纠正了自己开场白中的范围描述,“表面上看,它们是孤立的、动机各异的刑事犯罪,发生在不同的世界。但当我们只关注‘行为’本身时——犯罪者如何规划、如何进入、如何控制现场、如何撤离——某种令人不安的相似性就出现了。”
罗德里格斯抱起手臂:“什么相似性?”
“效率。”
邓恩说,“过高的效率。四起案件,四种手法,但每一种都执行得干净利落——该拿的钱拿了(虽然不多),该制造的现场痕迹制造了,但除此之外,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多余的、情绪化的、或计划外的痕迹。没有无意义的暴力宣泄,没有性侵迹象,没有无关物品被破坏,没有随意丢弃的烟头或饮料罐。”
他停顿,让这些话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