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的故乡。
郭锋灌下一口米酒,脸颊泛红,忽然抬头问杨野:“杨二哥,你当过兵,见识广。那元军真就那般无敌?咱们大宋的军队,就真的打不过吗?”
杨野闻言沉默了片刻,缓缓摇了摇头。他当初在福建路当兵,还没来得及与元军正面交锋,便跟着大部队撤到了南洋。他摸了摸空荡荡的左臂,眼中却闪过一丝坚定:“元军厉害不厉害,我不清楚。但我知道,我大宋的男儿,从来都不输血性!就拿这吕宋岛来说,十个野人加起来,也打不过咱们一个宋人!”
“哈哈哈!说得好!” 众人齐声大笑,眼中闪烁着炽热的光芒,“我大宋天下无敌!”
篝火映照下,一张张黝黑的脸庞上,满是对未来的憧憬。
从那之后,垦荒的日子便步入了正轨。众人分工协作,有人耕地,有人挑水,有人修补茅屋,效率比单打独斗时高了数倍。杨野更是心急,为了赶上春耕的时节,索性让三个婆娘也下了地。
这三个土人女子本就不是娇生惯养之辈,常年在山林里奔波,干起农活来手脚麻利,一点不输男人。只要有饱饭吃,她们便毫无怨言,埋头苦干。
没过多久,杨野一家便开垦出了十亩土地。这些土地虽只是初步开垦,满是碎石和草根,但杨野知道,只要悉心照料个三五年,便能变成旱涝保收的良田,变成能传给子孙后代的传家宝贝。
他小心翼翼地将土地分成两份,九亩种上了高产的香芋,一亩则种上了从大陆带来的水稻种子。看着埋入土中的种子,杨野心中踏实了许多。他们这些庄稼人,基因里就藏着对土地的执着,有了土地,才算有了根。
其余众人也都各自开垦了三四亩土地。当第一株绿芽破土而出时,这片荒芜的平原上,才算真正有了 “家” 的模样。
日子渐渐安定下来。偶尔会有野猪、山狼闯入垦荒地,糟蹋庄稼。每当这时,杨野便会领着众人拿起锄头、柴刀,合力将野兽杀死。这是众人最高兴的时候,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又能打一次牙祭,吃上一顿饱饱的肉。
按照规矩,杨野作为领头人,出力最多,本该分得最多的肉。可他每次都将自己那份肉,分给了那些家中存粮不多的汉子。这是他在军队里养成的习惯 —— 在刀口舔血的日子里,若是不能和袍泽搞好关系,根本活不了多久。
杨野的仗义疏财,让他赢得了所有人的信服。众人之间有了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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