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确实是事实。
我去上学了,把钱都还给老叔后,我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只能一直兼职。
大学生的身份很好用,不管是社会上还是学校里,过得日子都很不错,身边的人都很有素质。
除了钱有问题以外,我没有任何别的问题。
我在奶茶店摇奶茶,有个跟老叔差不多年纪的人问我要联系方式。
我还是胆小,怕他打我,给了。
回去之后,他给我发消息,一个月给我四千块钱,让我当他女朋友。
说实在的,我有点心动。
我的年轻是个资本,用来支撑读完大学也没什么。
我会装,会哄人,收拾收拾长得也行。
只是觉得四千太少了,当年我摇花手都能一宿摇四千。
但现在不行了,人有了廉耻心,放不下那个身段了;而且现在那群摇花手的不收本科。
现在想想,他要是出的是五千,我是不是就会答应了。
就在我犹豫的两天里,学校把助学贷款扣掉学费,多的钱打到我卡里了。
五千块钱。
我拒绝了那个老登,还给他好好骂了一顿。
原来有尊严,是如此爽的事情。
——
其实我还是觉得我有病。
黑瞎子都绑架我了,为什么我还帮他们?
我有斯德哥尔摩吗?
啧,也不一定吧。
毕竟当年我什么都留不住的那几年,唯一留住的只有书。
妈妈从垃圾场里捡回来的各种书,陪了我一年又一年,最全的就是盗笔。
盗版的正版的都有,反正能看完整个故事。
书里的角色,陪我的时间太长了。
是死是活,我都愿意陪他们闯一遭。
毕竟那些年里,我觉得也许陪我的只有小三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