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院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保持的都很好。
想到昨天霞子提到的肉,陈锋去了趟地窖,
果然。
原本堆得满满当当的腌肉缸,现在已经见底了。
家里肉食动物都是大户,肉真的消耗飞快。
尤其是那三条狗,
黑风、白龙、幽灵正是长身体练本事的时候,
没有肉食撑着,那一身腱子肉根本养不出来。
“陈锋合上地窖盖子,出了地窖,找到忙活的周诚,说道,“周哥,家里的肉不多了,我打算进趟山。”
周诚正在擦拭机器,闻言抬起头:
“这伏天进山?林子里闷得能把人蒸熟了,而且草爬子,长虫多得很,不好走啊。”
“不好走也得走。”陈锋看了一眼趴在墙角吐舌头的黑风,
“再不弄点新鲜血食给这几个家伙,怕它们的野性就退了。而且,外商那边的合同里还有几样药材没凑齐,我得去碰碰运气。”
“要我跟着不?”周诚放下抹布。
“不用。家里离不开人。那两台机器刚装上,还得你调试。再加上这一院子的活物,晚上还得防着有人眼红捣乱。”陈锋拍了拍腰间,“我带它们三个去就行,快去快回。”
收拾装备的时候,陈锋格外仔细。
夏天的山林,和冬天的雪原完全是两个世界。
冬天怕冷怕滑,夏天怕的是毒和迷。
换上了一身紧口的劳动布衣裳,裤脚死死地扎在绑腿里,防止虫蚁顺着裤管往上爬。
脖子上挂着个装满艾草和雄黄粉的香囊,这是陈雪特制的驱虫包。
味儿冲,但管用。
武器方面,带上了那把56半自动步枪。虽然有了持枪证,但这枪太扎眼,
还用一块蓝布把枪身裹了起来,只露出背带。
腰间别着那把侵刀。
除此之外,还特意带了一瓶烈酒和一包盐。
伏天出汗多,如果不及时补充盐分,人容易虚脱。
“黑风,白龙,幽灵,集合!”
陈锋一声呼哨。
三条狗瞬间从阴凉地里窜了出来,精神抖擞地排成一排。
黑风个头最大,肩高已经超过了普通的狼,浑身黑毛油亮,肌肉线条流畅。
白龙和幽灵虽然稍小一圈,但眼神里的凶悍劲儿一点不少。
“走,带你们吃肉去!”
陈锋拉开院门,一人三狗,顶着烈日向着大山深处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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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近一个半小时,到了柞树林。
林子里闷热潮湿,
脚下的蕨类植物都长得半人高,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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