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该算清楚的账,靡芳也一一算清楚了。
今年靡芳对三乡之地的投入,沈玉城要承担一部分。
所以现在沈玉城欠下了靡芳十万斤粮食。
而靡芳该大方的地方还是很大方的,他把这十万斤粮食,按照均价十文钱来算。
也就是说,沈玉城欠靡芳一千两。
沈玉城对此自无异议。
就如今这天灾人祸不断,沈玉城不仅仅搞均田制,而且还增加了保底制,不亏本才怪。
但金钱上的事情,总不能让老靡一个人亏不是?
且说,这天沈玉城赶上了个好时候,葫芦滩干塘捞鱼。
广泛上来说整个月牙泽,都属于官塘的范畴。
但真正用来养鱼的范围,也只限于葫芦滩内部两片相连的浅水滩涂。
想去深水区打渔,那太费事。
葫芦滩每年产出来的鱼,也是士人的一大笔收入。
以前由孙皓管渔政,割让了月牙庄之后,这事儿自然就归孙氏管。
而靡芳代管月牙庄,除了米粮以外,鱼获他也能从中获利不少。
靡芳给沈玉城安排了一辆牛车,送了千来斤鱼虾。
想来一斤鱼肉得百文出头,一千斤鱼虾,折合一百多两。
养鱼属于粗养,也就是说投放完鱼苗后,任其自然生长。
一亩鱼塘可能也就产个一百斤出头的鱼虾。
但葫芦滩两片滩涂,也就是实际上的官塘,保守估计怎么也得一千五百亩打底了。
而其中产出来的鱼,肉质最好的得送去郡城,甚至有可能送去州城,供士人老爷们享用。
能留下卖钱的,也就不算多了。
饶是如此,在去年以前,官塘中所产生的利益,可以算是孙氏的主要收入之一。
扣两万斤鱼获下来,转手一卖,赚个两千两银子不要太轻松。
沈玉城将鱼带回了浦口村。
浦口村内,有一口蓄水陂塘,面积不大,不到半亩地。
沈玉城挑挑拣拣后,把活鱼悉数放入陂塘,全部当做种鱼养起来。
至于私人养鱼犯法?管他呢。
早些时候连甲胄都敢私藏,私自养鱼的罪过,哪有私藏甲胄大?
这座陂塘,从现在开始,就得派人日夜看守了。
但凡没人看管,不出十天八天,陂塘里的鱼一准全部“失踪”。
二十几条已经死了的,或是眼看着就要咽气的。
沈玉城挑了七八条肥大的,让马大彪往岗口村送去。
其余的给了两条大的给赵叔宝,让他拿回去煮了,再让他叫上赵根全上他家吃去。
再给了杨有福一条,其余的也就自己留了下来。
一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