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的惨叫声不绝于耳。
沈玉城就好像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一样,走到那男人面前蹲下。
百来斤的汉子,想对付一条一百大几十斤、训练有素的猎犬?
闹呢?
刚刚雷霆可不是在跟那男人互动,而是在根据沈玉城的手势指令进行动作。
沈玉城从上到下,把男人身上能摸出来的东西,全摸了出来。
一小块碎银子,沈玉城给的半碗粟,还有一口袋子。
沈玉城把袋子解开,里面装着几张皱巴巴的旧纸。
拿出来一看,是这男人画的草图。
不止下河村,还有其他两三个村子也被他记上了。
果然是流民军的斥候。
沈玉城把图纸和银子收了,又到那妇人身上搜了一阵,没搜出什么东西出来。
“干得漂亮,今晚回去给你吃一顿好的!”沈玉城拍了拍雷霆的脖子。
“旺旺!”
雷霆发出响亮的叫声。
沈玉城进到破烂草棚,仔仔细细的翻找了一圈。
找出来几张纸,一支笔和一小块墨。
此外,还有这两人藏起来的些许干粮,一些没什么用的杂物,一副已经破烂到完全没有任何价值的皮甲。
又翻找了一阵,再也发现其他什么东西。
他把那两把刀捡来,这两把刀不是军制窄刀,而是普通的长刀。
不是豁口就是卷刃,其中有一把刀锋还缺损了一块。
这破铜烂铁,现在他也有点看不上了。
带回去没什么用,留在这里可能会被流民捡去。
索性找个地方,把这两把刀子掩埋了。
沈玉城只带走了纸笔和墨,还有被装在小袋子里的粟,其它的破烂东西懒得捡。
至于这两具尸体,沈玉城不需要去管。
若有人在短期之内发现这两具尸体,定会以为这两人是野兽咬死的。
沈玉城仔细想来,这一男一女,其实有些本事。
今日要是不在阴沟里翻船,将来或许有些作为。
这也算消除潜在敌人了。
“雷霆,走了。”
沈玉城唤了一声,便带着雷霆下山头去了。
在沈玉城离开之后,不到一个小时。
便有几个流民摸到了这片林子里。
“那有一个茅草棚子!”
“有死人!”
“血很新鲜,干了没多久,这是被什么咬死的?”
“狼的脚印?这么大的脚印,怕不是狼王吧!”
“赶紧找找有什么吃的用的没,快快快。”
“有些干粮。”
“快把他们的衣服扒下来,洗洗还能穿。赶紧的,那条狼可能没走远。”
……
沈玉城找了处水源,把雷霆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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