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目光。
周氏和林知念才上了小塬,就发生了一件趣事儿。
雷霆一上去,就把胡麻子扑倒在地。
就好像一条狗向另外一条狗宣誓主权,就压制着,既不低头看,也不下口咬。
只要胡麻子稍稍一动,雷霆就龇牙咧嘴,发出低吼。
雷霆的哈喇子,顺着青黑色的嘴唇低落到胡麻子脸上。
这么友好的“打招呼”,胡麻子感动不?
胡麻子家养的雪橇犬,缩在一旁夹着尾巴,一动不敢动。
进宝和绣花一左一右匍匐着,不断的做着扑腾的动作,发出嘹亮的叫声。
雷霆跟着沈玉城,不比跟着他爹过的差。
一百七十多斤的巨犬,把才一百斤的胡麻子压制在地上,体型对比非常明显。
村里所有人,包括杨有福在内,都非常想要这样一条猛犬。
杨有福也不知道沈佥从哪弄来这么一条狗崽子,才四五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在村子里横着走了。
不到十个月,就把杨有福家那条老狗王给秒了,成为了村里毫无争议的新狗王。
沈玉城那小子,倒是把这条狗养的也不错。但可惜,他还是不知道这条狗的真正威力。
杨有福亲眼见过,那是真的猛。
敢独自面对狼群的时候,冲上去扑杀的猛犬,整个骊山乡有那么三两条。
但面对虎啸却丝毫不惧的,杨有福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真是狗比狗,气死人呐。
杨有福估计,村子里所有汉子,在不使用任何武器和工具的前提之下,没有一个人能单打独斗干趴下雷霆。
包括他和周峰,甚至包括王大柱。
毫不夸张的说,这条名叫雷霆的猎犬,在骊山乡的名气,比他杨有福还大。
不过,老子熬了这几年,也算是出人头地了。
乡官!
他才而立之年,真没想到能上得这么快。
再苦心经营个几年,下河村杨家,必定能成为下河村的望族。
若有机遇,没准他能带领杨家,再往上走一个台阶。
杨有福的脸上,有的是意气风发。
他万万没想到的一件事情是,沈玉城冒头的速度飞快。
沈玉城影响不了他的地位,只是这小子的脑袋很尖,不那么好按下去。
还有,沈玉城突然发了财,肯定是在山里捡着了什么天才地宝。
这事儿他让他家婆娘明里暗里的找周氏打听过,看起来周氏应该也不知道。
至于要帮周峰选里正,而不是从自家人中挑选一个,除了是两人利益交换的结果之外,还有就是凭本事说话。
在杨有福看来,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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