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砸了。
沈玉城到了灶台旁边,把肉放下,将林知念的手抓起。
“行了,我来吧。你这纤纤玉指,干这些糙活儿,多受罪啊。”沈玉城柔声道。
“夫君,我可以的。”林知念有些不好意思。
“你去外面帮我收拾东西,我来做饭。”沈玉城淡淡一笑。
“那好吧。”
……
上次沈玉城买的油盐酱,林知念还没用完。
正好,今晚能做上一顿像样的晚餐了。
沈玉城把排骨洗了,剁成小块,上锅开炖。
割下来一块肉,切成肉丝。
野猪并非后世的大白猪,身上不是五花就是肥膘。就连最值钱的板油,都只能碰运气才能有。
野猪肉基本上都是精瘦肉,要么久炖,把肉炖烂了。
要生炒的话,非常考验火候和功底。
沈玉城切好了野猪肉后,又剁了一只兔子。
等排骨汤炖好,又把肉丝和兔子炒了。
三盘菜端上了桌,香喷喷的,林知念和沈玉城的馋虫都被勾了出来。
这九天沈玉城吃的都是干粮,嘴里早就淡出个鸟了。
要是前世,这些没什么调料的菜摆在沈玉城面前,他也不大有胃口。
可是现在,哪怕是酱油炒出来的野猪肉和兔子肉,看着也是色香味俱全。
这是林知念进家门以来,桌子上第一次有了三道菜,而且都是肉。
“好香呀~夫君这手艺,莫非是厨仙转世?”林知念忍不住夸赞道。
“娘子跟了我,算是有口福咯。”沈玉城哈哈一笑,一边准备狗食。
大块大块的生肉,混着狗粮拌在一起。
把盆放在地上,简单训了一下,沈玉城拍了拍雷霆粗壮的脖子,便让它自己吃。
等林知念盛好了饭,她又给沈玉城倒上了一大碗酒,然后又给自己倒上一小口。
沈玉城的心思,慢慢摒弃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逐渐回到了现实。
他重新打量了一下林知念,虽然林知念这些日子过的非常节省。
可是她刚来时脸上的菜色已经不见了,依旧消瘦的脸颊,白白净净的,好不迷人。
林知念感受到了沈玉城的目光,立马娇羞低头。
林知念小声问道:“夫君盯着妾做什么?”
沈玉城哈哈一笑:“为夫一定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
林知念给沈玉城夹了一筷子猪肉,又舀了一大勺排骨。
然后夹起一小块猪肉,尝了一口。
野猪肉炒的非常嫩,肉香味十足,再加上酱油的浓香味,极好吃。
这独特的口感,着实惊艳到了林知念。
她从小到大,不知道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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