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孙爱珍,整个人比他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头鸡窝一样乱的头发,沾着草屑和泥土,纠结在一起,像一蓬枯草。
脸上灰扑扑的,几道血痕从眼角延伸到下巴,像是被指甲抓的。
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旧伤叠着新伤,有的地方还结着痂。
那些都是方保才晚上折腾她时留下的。
有次方保才喝醉了,抓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额头上磕出个口子;有次她反抗了两句,被他用烟袋锅烫了胳膊,现在还留着个黑印。
与之以前相比,那原本水灵灵的皮肤,现在也糙的不成了样子,像老树皮一样,失去了光泽。
眼角的皱纹深了好多,嘴角往下耷拉着,整个人一下子像是老了十几岁,和村里那些不修边幅的老大妈也没有什么区别。
这娘们不是改嫁走了吗?
咋又现在回来了?
李玉良心里打了个问号,有点懵,不明白她为什么现在又回来了。
他以为她跟着那个“有钱人“过好日子去了,早就把他忘了。
上回两个大舅哥把他打了一顿,就是因为他不让孙爱珍走。
他们说:“李玉良,你自己都顾不住了,还留着媳妇干啥?让她跟我们走,保证比跟着你强!“
然后就把孙爱珍带走了,说是给她找了一个有钱的好人家。
她这不跟着有钱人过好日子,咋又跑到他这个糟老头子这里来了?
难道是被人家赶出来了?
李玉良到底是干过多年村支书的人,心眼还是够用的,见孙爱珍这副模样,心里大概有了数。
脑子一转,马上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看来,这娘们也是被他的两个哥哥给卖了。
看这模样,她嫁过去的日子并不好过,说不定比在自己这儿还惨。
他心里有点幸灾乐祸,又有点说不出的滋味。
“那啥,孩他娘,你咋回来了?“
想归想,但他嘴上没有说破。
毕竟,孙爱珍能回来是件好事。
她回来了,就有人给他做饭,有人给他洗衣,有人陪着他说话,哪怕是骂他,也比一个人孤零零的强。
要不然,他想吃口热饭,都是个大难题。
面对李玉良,孙爱珍鼻子一热。
这些日子受的委屈、吃的苦、挨的打,在看到这个熟悉的男人时,一下子爆发出来。
她再也忍不住,一头就扎进了男人的怀里,抱着他的腰,放声大哭起来。
与那个老变态方保才相比,李玉良对她简直是不要太好。
以前,家里的事向来都依着他,她想买什么,李玉良眉头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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