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口的灯光像稀释的血液,浑浊地涂抹在粗糙的水泥地上,将李铭蜷缩的身影切割成扭曲的碎片。
几个彪形大汉如同嗅到血腥味的鬣狗,其中一人已经狞笑着抬起脚,厚重的鞋底眼看就要再次重重落下——
桑榆的心脏在胸腔里猛地一沉,几乎是本能地要冲上前去。
“桑大小姐?”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突然从身侧传来,像一根无形的丝线绊住了她的脚步。
何阳不知何时已站在不远处,目光轻佻地扫过她素净的衣着,“穿这么素就来泡吧?这可不太像你从前的风格。”
他居然提前到了!
电光火石间,桑榆硬生生刹住几乎要迈出的脚步。
何阳——这个与原主有过三个月交往的前男友,太熟悉“桑榆”应有的模样。此刻若贸然出手相救一个“除周幸以以外”的警察,势必会引起他的怀疑。
她指尖掐进掌心,强迫自己转身迎向何阳,嘴角扯出一个与原主如出一辙的、带着三分不耐烦的弧度:“怎么?我现在换风格还要经过你批准啊?”
话音未落,她已借着转身的势头,不着痕迹地向李铭的方向迈近两步。就在那打手的鞋底即将触及李铭背脊的瞬间,她猛地扬高声音:
“住手!”
这一声喝斥带着原主特有的骄纵与不容置疑。她脚步加快,精准地插进李铭与施暴者之间,用自己的背影为盾,挡住了那只即将落下的脚。
她先是不满地扫过那几个打手,最后将目光牢牢钉在何阳脸上,语气里带着刻意放大的迁怒:“何阳!这是怎么回事?周幸以的人就是我的人……我的人你也敢让他们动?!”她刻意顿了顿,将“我的人”三个字咬得极重。
何阳被她那凌厉的一眼瞪得心头一跳,在听到“我的人”这三个字,脸上飞快地掠过一丝复杂难辨的神色。
但他很快反应过来,这种爱屋及乌的霸道,确实符合桑大小姐一贯的作风。
他立刻上前一步,脸上堆起惯常的、圆滑的笑容,对着那几个明显认得他的打手摆了摆手:“误会!纯属误会!几位兄弟,这位是桑家的大小姐,这位躺着的……是她的朋友。给个面子,人我带走,今晚几位兄弟的酒水,还有这里的损失,都算我的。”
打手们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显得有些犹豫。何阳是这里的常客,与幕后老板也关系匪浅,不能不给面子。
再加上他刚刚介绍桑榆的身份,应该也不是一般人,身份既然摆在那里,他们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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