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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太懂他们了。
懂他们对音乐的痴迷,懂他们被现实磨出来的怯懦,懂他们眼睛里那点忽明忽暗的光。更懂该怎么让那点光变成飞蛾扑火的执念。
所以他精准地下刀。
大学城里那些学音乐、学表演的穷学生,省吃俭用攒钱买乐器,吉他面板磨得发白,琴弦断了都舍不得换。
他们在琴房里一泡就是一整天,练到手指发烫,练到门卫赶人了,他们抱着琴出来,蹲在路灯底下继续弹。
就为了有朝一日,能站上舞台。
龙套演员们住在潮湿的地下室里。
冬天墙上结霜,夏天闷得像蒸笼,一进屋就是股散不掉的霉味。盒饭吃一半留一半,不是胃口小,是想省下一顿。
他们在横店的烈日下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运气好能混句台词,运气不好就是个背影。
被主角一剑刺死,倒在泥地里,脸上还贴着地,等导演喊停。
爬起来拍拍土,蹲到一边,等下一个机会。
酒吧驻唱的那些人,唱一晚上百八十块。遇上喝醉的客人往台上扔酒瓶,也得笑着把歌唱完。
街边唱歌的流浪歌手更惨。
背着吉他在天桥底下、地铁通道里一唱就是大半夜,琴盒里零零碎碎的钢镚儿,凑一起连顿饭都买不起。
有时候唱到嗓子哑了,蹲在路边歇一会儿,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
但他们还在等。
等一个机会。
等一个万一。
等一个不知道会不会来的明天。
而原身就混在这些人中间。
他不穿西装不打领带,就穿着和他们一样的旧衣服,坐在路边听他们唱歌,听完了递根烟,聊聊音乐,聊聊梦想。
然后不经意地提起自己以前写过的歌,那些被小歌手唱火的旋律。
“这首歌是我写的,那时候我甚至都没毕业。”
“说真的,你这嗓子……我听了这么多年,像你这样有辨识度的,不多。”
“刚才那个高音,你处理得很聪明,没硬顶,懂得收着唱,这是天赋,教不出来的。”
“你的音色里带着点沙沙的东西,不是嘶哑,是质感。这东西可遇不可求,多少歌手做梦都想要。
“你知道你这把嗓子放在市场上,值多少钱吗?”
“你知道为什么有的人唱一辈子都红不了,有的人一开口就能让人记住?差的就是你这个,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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