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正式成为了太子舍人。
这个官职,品阶极低,俸禄微薄。在等级森严的咸阳宫中,不过是一个高级些的、负责整理文书的仆役。
然而,整个咸阳的政治圈,却都因为这个小小的任命,而投来了关注的目光。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李斯,是太子殿下亲自从相邦门下“挖”来的人。他的身上,已经天然地,被烙上了“太子党”的印记。
无数人都在观望。他们想看看,这位以文采和狂傲著称的楚国士子,究竟有何德何能,能入太子的法眼。
他们更想看看,太子殿下招揽此人,究竟是少年意气,还是……另有图谋。
嬴政,深知这一点。他知道,他必须尽快地,让李斯发光,让他以一种最震撼、最不容置疑的方式,向整个朝堂,证明自己的价值。
机会,很快就来了。
一桩极其棘手的案子,像一个滚烫的山芋,被咸阳的各级官署,层层上报,最终,被丢到了主管全国刑狱的最高机构——廷尉府的案头。
案子本身并不复杂。
一位秦王宗室的远亲,公子嬴昂,与一位受相邦吕不韦庇护的大商人,张氏,为了一块位于渭水之畔、利润丰厚的土地的归属权,产生了巨大的纠纷。
双方各执一词。嬴昂声称,那片土地,是先王赏赐给他祖上的封地,有王室文书为证。
张氏则说,他早已从原土地主手中,用重金买下了地契,有官府的印信为凭。
双方在地方上,都动用了自己的势力,官司从县打到郡,闹得不可开交。地方官吏,两边都得罪不起,只能将案子,一级级地,往上推。
廷尉府的主官,是一位深谙为官之道的老臣。
他看到这份卷宗,便知其背后,牵扯的是当今秦国最大的两个势力——一方,是盘根错节、同气连枝的宗室集团;另一方,则是权倾朝野、门客遍布的相邦集团。
判给谁,都会得罪另一方。
于是,老廷尉大笔一挥,以“案情复杂,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子,暂时搁置了。
这桩案子,便成了廷尉府里,一根人人都知道,却人人都假装看不见的“毒刺”。
嬴政,在得知此事后,眼中,却闪过了一丝兴奋的光芒。
这对于别人来说,是“毒刺”。
但对于他,对于李斯来说,却是最好的……“垫脚石”。
他当即下令,将李斯,从东宫,临时“借调”至廷尉府,并以太子之名,赋予了他“专司此案”的特权。
这个命令,再次震动了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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