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
“他知道我的身份,抓到我对他们来说是大功一件,这几天肯定有大队的蒙古人进山搜我们。
我们要赶紧回到紫荆关去,这地方你熟,知道怎么抄近道,走吧!”云烁没有过多废话。
“能骑的战马还有六匹,肉干、箭矢还有奶酪很多。足够咱们吃上半个月的!从这里走小路去紫荆关,最快也得五天脚程。
咱们这么多人,若是蒙古人有精于追踪之术的人,很难逃过去。
现在唯一有利的,就是他们对这太行山不熟。而且脚程上也慢过我们好多!”
丑娘已经用最快速度清点好了战利品,并且给出了合理的情况分析。
很不错,的确是老婆秘书两用型人才。
“马还是用来驮物资吧,咱们现在就走。”知道危险,云烁一秒钟都不想耽搁。
招手唤过来狗剩,把狗剩扔到马上。
拒绝了丑娘让他骑马的暗示,捡起自己的背囊跟着老岳往山里面走。
老岳所说的近路,其实就是进山采药人走的小路。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险。
好多羊肠小道,一边是山壁一边是悬崖。只要脚歪一点儿,就会掉下悬崖摔个粉身碎骨。
云烁努力贴近山壁,眼睛不敢看脚下,只是摸着山壁前行。
刚刚走了一天,海东青便传来警训,又有蒙古人追上来了。
感慨于蒙古人行动之快,云烁也没耽搁,跟着老岳马不停蹄的往前走。
即便是晚上也不睡觉,反正走到紫荆关就是胜利。
行走其实不怎么耗费体力,或者说耗费体力并不大。最难熬的就是不睡觉!
因为需要连夜赶路,人和马都困到了极点。
云烁第一次感受,人居然可以一边走路一边睡觉。只要拽着马尾巴,根本不耽误。
于是,他让每个人都找了一根绳子拴在马鞍子上。大家伙就揣着绳子走,即便睡着了也能被马拖着走。
即便有人摔倒,也会被战马拖着走,强烈的剧痛会让人快速苏醒。
云烁摔了一次,脸上破了好大一块皮。
汗水一浸蛰得生疼!
不过这样也有好处,疼痛刺激下好像不怎么困了。
只是长时间不睡觉,人变得傻傻的。
到了第二天,云烁实在坚持不住了。
两只眼皮好像坠了千斤巨石,随时都会合拢。即便用小树枝撑起来也不管用!
大脑已经处于宕机状态,脚只是机械性的走路而已。别人问一句话,半天也反应不过来。
“老岳,让大家伙睡一会儿吧。两三个时辰就好,不然这么走下去也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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