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办法。”
我失魂落魄地走出医院,阳光洒在身上,可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
站在医院门口。我和六叔都挺落寞的。说实话,大老远的跑到其他的省,去劝一个身怀重症,但是还没有过世的姑娘签署器官捐献同意书。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缺德。
就在我失落的时候,忽然间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我背后响起。
“咦!又是你呀,今天手机没有丢吗?”
我猛然转过身。发现站在自己背后的女孩不是别人。就是昨天在医院刚刚相识的沈涵。
我不好意思用手挠挠头。
“呃,今天手机没丢,哈哈。”
沈涵看着我忍不住开口询问。
“怎么每一次在医院都能看见你?怎么,你想找的那个病人找到了吗?感觉你看起来丧丧的。”
我无奈的耸耸肩膀。
“呃,目前情况有点麻烦吧,算是找到了也算没找到。”
“那你现在这是要干嘛去啊?”沈涵问我。
我轻轻摇头。
“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干嘛了。”
沈涵说。
“得,吃饭了吗?好不容易来到黑龙省,都没有出去逛一逛啊。”
此刻六叔站在我的身边开口说。
“还没吃呢,这闺女是谁呀?长得可真漂亮。”
不得不说,沈涵确实挺漂亮的。1米65左右的身高,身材很瘦。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短款羽绒服,下半身是浅蓝色的牛仔裤。脚上踩着米黄色的雪地棉。长长的头发,头上还戴着一个白色的绒帽。
小姑娘脸上没有化妆。皮肤倒是白白的。她只擦了一点淡粉色的唇彩,整个人看起来很清纯,蛮有气质的。
我指着沈涵向六叔介绍。
“这位是我昨天在医院刚认识的朋友。昨天我在医院排队的时候,手机被人偷了。还好人家姑娘好心提醒。我这才追上小偷,拿回了自己的手机。要不然的话,现在不知道得多费事呢。”
六叔听后,眼睛一亮,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沈涵说:“哎呀,那可真是得好好谢谢你啊,闺女。要不是你,我们老板这手机丢了,事儿可就麻烦了。你看,这缘分真是奇妙,今天又遇上了。要不这样,咱们一起去吃个饭,就当是感谢你昨天的帮忙了。”
沈涵听了,微微一笑,眼睛弯成了月牙状,显得格外亲切:“叔叔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不用这么破费的。不过,既然你们还没吃饭,又正好碰上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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