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别看朱青云手枪、步枪打得不怎么样,对这个钢笔手枪的射击要领掌握的还不错。
余乐星走到墙壁前,掏出粉笔,划了一个圈,说:
“来,打两发实弹,别舍不得,这种枪保命用的,不会经常用,留下几发子弹就足够使了。”
朱青云脑中默念着要领,装弹瞄准击发。
第一枪,打在圆圈外面十公分处。
“不错,第一次打算及格了。如果往敌人的胸前打,算是击中了。来,再来一发。”
修正弹道,朱青云沉住气,这回,他自己加了难度。模仿起实战环境,假意漫不经心的拿起钢笔来,再突然举枪射击。
打中了,这次正中圆圈内。
“很好,你很聪明。”余乐星用欣赏的目光看着他。
“坐吧,人走了一大半,是不是有些着急了?”
朱青云点点头,说不着急是假。他听说分配到局本部的,有一些人已经出发,自己没有接到通知,正怀疑是不是出了变故。
“等待也是一种智慧。”余乐星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说;“第一批去总部的,都是分到行动处的,算是强劳力。”
“劳力?”
余乐星笑道:
“对,局本部迁到重庆不久,百废俱兴。
大兴土木,不是需要劳力吗?他们去是干体力活,我有意把你多扣下些日子,免了你皮肉之苦。”
原来是这样,又是余副主任的一片好意。
余乐星又说:“世人皆知,我曾是红党,去苏联中山大学,学习情报和秘密保卫工作。”
说到这里,他仿佛若有所思,沉吟半晌,继续说道:
“后来,我专门研究爆炸技术及药物研发,如今,在军统局内有‘化学博士’之称。
有些技能,在课堂上教不得,还有几天时间,我把平生所学,都教给你。”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说:
“我写下来的,都是精华,现在开始,我来教学,能领悟多少就在你自己了。”
自这天开始,余乐星每晚来到他宿舍,他是国内爆破和用毒的顶尖高手,朱青云越听越觉得有用。
最后一天,朱青云已经能在他指导下,单独制作定时炸弹,配置高浓度的毒药。
毒药的最高境界是无色无味,余乐星把他配出的药水倒出一些,撒了一把米,搅匀。
待晾干之后,扔向后窗。几只鸟儿飞过来,争相夺食,不一会,扑棱着翅膀,毒发死去。
“你出师了,以后在实战中学习吧。明天一早,我就出发了。”余乐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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