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是我的当事人送给张卫国的;沈敬言司机的证言,是在境外获取的,程序不合法……”
林岚从容不迫地进行答辩:“首先,苏敏提供的视频和录音,是陈明生前自愿交给她的,目的是为了在遭遇不测时留下证据,来源合法,且经过技术部门鉴定,真实性无疑;其次,仓库里的现金上有张卫国的指纹,字画有当年的购买凭证和鉴定报告,与张卫国侄子的供述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再次,沈敬言司机的证言,是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依法获取的,经过了公证和认证,程序合法有效。”
林岚的答辩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每一句话都直击要害。高天的质证意见被一一驳回,脸色越来越难看。
法庭辩论阶段,高天再次发起进攻:“我的当事人沈敬言是著名企业家,为江城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请求法庭考虑其社会贡献,从轻处罚。而且,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够充分,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
“审判长、审判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企业家还是普通人,只要触犯法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林岚反驳道,“沈敬言所谓的‘社会贡献’,不能成为他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相反,他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大肆行贿、草菅人命,其行为比普通罪犯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关于故意杀人罪,我们有被告人司机的证言、目击证人王阿姨的证言、现场勘查记录、证据鉴定报告等一系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沈敬言的犯罪事实。”
林岚的发言慷慨激昂,赢得了现场观众的无声赞许。陈明的父母热泪盈眶,紧紧握住彼此的手,眼中充满了对正义的期盼。
庭审持续了整整两天。在最后陈述阶段,沈敬言依旧拒不认罪,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张卫国则痛哭流涕地忏悔,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林岚看着眼前这两个曾经不可一世的男人,心中没有丝毫波澜。她知道,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第六章正义的判决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经过七天的慎重评议,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沈敬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被告人张卫国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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