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之刃
第一卷案卷里的裂痕
第一章认罪的“完美”嫌疑人
九月的江州,秋老虎裹着江面上的湿气,把整座城市焖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蒸笼。下午两点,江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办公室里,空调风呼呼地吹着,却压不住案卷里翻出来的燥热。
陆知遥指尖捏着一份《起诉意见书》,眉头越皱越紧。
她今年32岁,是第二检察部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法学博士毕业,从事公诉工作八年,手里办过的经济犯罪案件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是院里出了名的“细节控”——再天衣无缝的案卷,她也能从字缝里抠出破绽。
眼前这份案卷,是江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天前移送过来的,罪名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嫌疑人叫王大海,是江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下称江州城投)旗下全资子公司江城置业的出纳。
案情看起来简单到近乎完美:王大海利用担任出纳的职务便利,在半年时间里,通过虚列开支、伪造签字的方式,先后五次从公司账户挪用资金共计217万元,全部转入了一家名为“宏远商贸”的空壳公司,用于个人挥霍。案发后,王大海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家属也代为退赔了全部赃款,取得了江城置业的谅解。
证据链完整得像教科书:银行流水清晰、转账凭证齐全、王大海的讯问笔录前后一致、认罪认罚具结书签得工工整整,甚至连作案用的银行卡、伪造的公章都被公安机关扣押在案。
办公室里的书记员林晓,刚从政法大学毕业不到一年,抱着水杯凑过来,笑着说:“陆姐,这案子也太省心了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嫌疑人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简直是送上门的‘开门红’,咱们这周就能走完流程起诉到法院了。”
第二检察部负责的是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平时办的都是案情复杂、牵扯面广的硬骨头,难得遇到这么省心的案子,林晓的兴奋写在脸上。
陆知遥没说话,指尖翻过案卷里的银行流水,停在了那笔217万资金的最终流向页。
宏远商贸,这家注册在江州城郊结合部的空壳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注册人是一个叫刘梅的农村妇女,名下没有任何实际经营业务,账户里除了王大海转过来的217万,几乎没有其他流水。而这笔钱到账之后,在三天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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