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漫的灵气与灵机。
大量的灵气涌入体内,淬体效率瞬间暴涨。
整个身躯体魄出现了一种连李云都难以置信地升华,几乎是肉眼可见。
血肉筋骨,五脏六腑,每一秒都在震颤。
李云顿时间就明白了。
在这里价值最高的,从来都不是那一株成精了的参王,而是灵气穴眼本身。
成了精的参王之所以不舍得离开这里,也不全是因为它刚刚开智,灵智比不上人类,而是它比谁都更加知道这个孕育了它的灵气穴眼有多难得。
只要它能继续待在这里,不仅安全,还能继续快速地成长,甚至最终真正实现生命的跃迁,化为人形,变成一代参妖也说不定。
“所以,我现在算不算得上是鸠占鹊巢?”
李云暗暗偷乐了一下,就算是鸠占鹊巢那他也认了,有这么个地方能助力他快速提升淬体进境,别说参王了,天王老子来了,他也不赖定了。